程序 | 内容和要求 | 责任人 |
| 1.递交入党申请书 | 申请人要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和本人自传。 | 申请人 |
| 2.与申请人谈话 | 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要专门安排进行谈话。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受党组织的考验。 | 支部书记或委员 |
| 3.上报 备案 | 党支部要填写《申请入党人员信息采集表》,将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的情况及时上报海淀园企业工委组宣部。 | 党支部 |
| 4.参加积极分子培训 | 党支部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工委每年5月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 党支部 |
| 5.确定培养对象 | 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 党支部 |
| 6.确定培养联系人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 申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定期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至少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做书面思想汇报。 | 党支部 |
| 7.制定发展计划,确定发展对象 | 党支部根据重点培养对象的表现,召开支委会,确定是否作为发展对象。 工委年初下发通知,统计企业发展对象情况,根据区委下拨发展指标,制定发展预备党员发展计划,并通知企业党组织。 | 党支部 企业工委 |
| 8.召开群众座谈会 | 确定发展对象后,党支部要组织召开部分党员和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作好会议记录。 | 党支部 |
| 9.政审 | 党支部要到企业工委组宣部领取外调函,对发展对象的父母、爱人等直系亲属情况进行外调。 | 党支部 |
| 10.公示 | 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通过张榜、公告等形式在单位内向党内外群众宣布,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周。 | 党支部 |
| 11.上报审定 | 公示后,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群众座谈会记录、调查政审证明等有关材料上报企业工委审定,领取《入党志愿书》。 | 党支部 |
| 12.确定入党介绍人 | 党支部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党支部指定,也可由申请人约请,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 党支部 |
| 13.填写《入党志愿书》 | 党支部发给申请人《入党志愿书》,对申请人再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在入党介绍人的具体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成长进步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指出优、缺点,认真负责地填写介绍人意见。党小组、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 | 申请人 介绍人 |
14.召开支部大会 | (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3)介绍人介绍情况,发表意见; (4)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 (5)支委会发表意见; (6)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 (7)支委会综合讨论意见; (8)正式党员进行投票表决,统计票数,作出决议; (9)被发展对象表态; (10)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 党支部 |
| 14.上报审批 | 支部大会决议后,将《入党志愿书》、票决汇总表等所有材料上报企业工委审批。 | 党支部 |
| 15.审查谈话 | 企业工委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指定人员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 企业 工委 |
| 16.审批预备党员 | 由工委集体讨论审批预备党员,登记备案,审批后将材料交还党支部保存。 | 企业 工委 |
| 17.宣布批复 |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工委的批复,支部书记向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参加党组织活动。 | 党支部 |
| 18.入党宣誓 | 由企业工委组织新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 企业 工委 |
程序 | 内容和要求 | 责任人 |
| 1.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培养、教育、考察 | (1)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 (2)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 (3)预备党员要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 党支部 党小组 介绍人 |
| 2.提出转正申请 | 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着重写清在预备期的表现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 预备党员 |
| 3.党小组讨论 | 组织党员对预备党员的表现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 党支部 |
| 4.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 (1) 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 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 (3) 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 (4) 支部委员报告情况,发表意见; (5) 与会党员讨论; (6) 正式党员进行投票表决,统计票数,作出决议; (7) 书记提出要求; (8) 将支部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将党员转正申请、《入党志愿书》、票决汇总表上报企业工委。 | 党支部 |
| 5、联合党委转正注意事项 | (1)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着重写清在预备期的表现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2)将《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单位出具的工作表现鉴定(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等材料上报企业工委组宣部,工委工作人员记录申请人的党组织名称和联系方式。 (3)《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决议由工委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 |
| 5.审批 | 由企业工委讨论审批,登记备案。 | 企业工委 |
| 6.谈话 | 工委审批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教育其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支部书记 |
| 7.入党材料归档 |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有关材料归入党员档案,与个人的人事档案存在一起。 | 支部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