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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台变单阳台,业主状告地产商获赔-忠慧律师维权案例(七)

双阳台变单阳台,业主状告地产商获赔-忠慧律师维权案例(七)

周先生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屋必须是双阳台,但晁先生在收房时发现双阳台变成了单阳台。为此,周先生委托我所律师诉诸法院,要求判令房地产公司赔偿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的损失五万元。但房地产公司辩称,合同附件中关于平面图及公司提供的售房宣传资料均表明系争房屋不是双阳台,故未变更建筑设计。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最后法律判令房地产公司赔偿周先生四万余元。
忠慧律师法律解析:
      房地产公司单方违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须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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